【品胜门】设计师版“二桃杀三士”,早可避免的“惨案”,聊聊职场团队作品的荣誉归属
乍一看是老掉牙的团队作品充个人作品的剧情,但这次事情闹得有点大,设计师当众道歉,另一方被舆论冲了。
设计师W是组长,牵头做这个项目,负责前期策划、输出线稿、后期;
双十一结束之后,渲染师L想在站酷发作品,征得组长W同意之后,在站酷用个人账号发布了这套作品(与上线版本有少许出入)。
等于是这个个人账号拿到了一个三火荣誉,虽然有的人可能看不上这个,但至少也是社区荣誉。
组长W表示,这个作品描述里叙述得功劳都是渲染师一个人的,把自己当成个画线稿的而已,实际上自己是牵头负责的。
但由于作品描述修改过了,当时的原文如何,目前不得而知。
后来公司开会,渲染师L在会上向组长W道歉,并规定以后作品由品胜公司优先账号发布。
咨询站酷小编,小编表示差不多的内容,第一次发的热度会更高一些,因此评价也会高一些,也算是正常的情况吧。
于是组长W发了一条朋友圈,拿个尾彩,表示牺牲自己,成全他人。
然后这时候,出来个匿名的账号,把事情汇总了一下,网络节奏就带起来,组长W的评论区就被冲了。
团队作品,大家共享荣誉,没拿到三火也就算了,拿到了三火之后,剧情就跟历史和故事里的无限重合。
共患难易,同富贵难,人性,就在这里体现。所谓二桃杀三士,古人诚不欺我。
对于这个设计师W和渲染师L的故事,大家各有各的评判。
从客观事实的角度,我觉得在会上渲染师给组长道歉并没什么程序上的问题。不是什么大是大非的情况下,维护高级的员工是职场正常情况,否则以后谁还卖命往上爬呢。觉得道歉委屈的话,只能自己努力升职。组长的权威被下属压制的话,以后也带不动人了。
无公司名义的账号发布团队产出,这是导致这次事件的根源。
换句话说,设计总监和运营负责人不知道公司的爆款产品是什么,也可能是有其他的考虑。
但设计/广告的目的就是为了销售。就算是为了做品宣,最后也是要销售。
而在做一个相对重大项目(双十一促销)的时候,首先做出第一个结论应该是是主视觉推什么产品。
设计师如果只看到三火作品的归属,那么也是个更大的问题。
不知道品胜内部会不会有新一轮的制度更新,只能一个知名公司出现这种情况,问题可大可小吧。
这套作品拿了三火,怎么说也算是喜事,毕竟给公司涨了点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