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酷知产 | 是他!宇宙顶流奥特曼
光还在,放心吧!
每个光鲜亮丽的背后,都可能一地鸡毛
即使顶流也难能幸免
今天就来谈谈宇宙顶流——奥特曼
那些年不得不说的版权官司
奥特曼是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创作的真人特摄片,该社社长圆谷皋曾因经营不善,向好友辛波特求助。
于是,辛波特注资拍摄两部奥特曼特摄电影,解了圆谷皋的燃眉之急。但是很快,辛波特便要求圆谷皋还钱。
经济还未恢复的圆谷无奈签署了《76协议》,将奥特曼海外版版权(即日本本土以外的地方)用来抵债。
正是这个乌龙满满的《76协议》,让奥特曼的海外版版权后续争议不断……几度闹上法庭。
争议事件一:名字签署错误
这个听起来有些低级的错误,就这么确确实实发生在《76协议》。协议中的“奥特赛文”误写成了“奥特曼赛文”,一字之差性质就发生了转变。
有名有姓的奥特曼还真不少,佐菲、赛文、迪迦、盖亚、初代、泰罗等等等等,不太熟悉的人可能根本分不清。除了数量多到分不清的奥特曼,不少IP还可能有奇奇怪怪、容易被误解的名字。
起名一时爽,签名火葬场。这些容易被误解的名字在转让、认证、使用中都存在一定隐患,深究起来,这些「写错」的名字可能直接导致交易行为失效。
为IP正规登记版权,确定IP名字,可以避免有人在这种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做手脚,引发不必要的扯皮。
争议事件二:转让也有时间限制
奥特曼系列备受欢迎,不断创作的番外、衍生中不断有新形象出现。即使76协议有效,辛波特获得的转让权,也仅限1976年以前的影片海外使用权。
但是辛波特并未「在意」
他不仅私自售卖1976年以后的奥特曼影片,更是自己创造了新的千禧奥特曼,这不仅违反了76协议,还直接侵犯了奥特曼的著作权。
这么难看的吃相,最终导致他的败诉。
在许多版权转让的限制中,转让时间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一项。只转让某段时间内的版权?还是转让所有时段的版权?又或者是其他?这些在转让协议中都需要特别明确。
现在,许多影视、漫画IP都在不断地创作新内容,创作时长可能达10年甚至20年之久,涉及利益也错综复杂。一旦出现模糊不清的授权情况,损失可能巨大。
为了确保创作者的应得利益,也为了保证被转让者的体验,明确转让地域、时间、使用范围等细节,是签署协议者亟需完备的法律意识。
经过一番拉扯,奥特曼的版权最终回归了圆谷制作株式会社,顶流的这场官司也告一段落。
我们,又可以相信光了!
沉迷创作很重要,防人之心也不可无。
更多版权相关咨询,可PC端访问站酷知产
站酷知产 | 该迭代了!设计师也有“版本差异”?
https://www.zcool.com.cn/article/ZMTQyNTYyNA==.html
站酷知产 | 这都下得去手?变形金刚惨遭“微调”
https://www.zcool.com.cn/article/ZMTQxODYwNA==.html
站酷知产 | 又开撕了,这次是谁和谁啊?
https://www.zcool.com.cn/article/ZMTQyMTgyOA==.html
某设计师装了反诈APP还「踩坑」,是因为不聪明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