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声学处理需要注意多方面问题。首先,在混响时间方面,演播室目前均采用强吸声短混响的方式。不同容积的演播室混响时间应根据相关规范进行选择,例如小型演播室以语言类节目为主,混响时间较短以保持较高的语言清晰度和可懂度;大型和中型演播室录制歌舞、戏曲或综艺节目,混响时间可稍长但要兼顾声音的丰满度和语言清晰度不失衡。同时,在做演播室音质设计时,要尽量使室内声场扩散均匀,不出现颤动回声、声聚焦、声染色等室内声学缺陷,注意各频段吸声应尽量均匀。
在围护结构的隔声标准方面,录(播)音室、文艺类录音室和演播室之间的隔声性能,演播室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演播室的出入口处隔声门以及技术用房隔声窗和隔墙的综合空气声计权隔声量等都有相应规定。例如,在演播室的出入口处,宜设 1 道或 2 道隔声门,设置 2 道隔声门时,“声闸” 内应有强吸声处理;单道隔声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特定规定。
顶棚设计要注意吸声效果,在装修时注意隔声、吸声材料的运用,还要注意室内灯光架、灯光固定件的防振处理。墙体墙面设计是声学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良好的吸声效果,可采用加气混凝土或在双墙中间填堵吸声棉等方式提高吸声效果,选择清洁、卫生、环保、美观且防火耐用的材料。演播室的门窗应具有良好的隔声作用,门的材质一般选用质量较大的材料,也可采用轻质材料制作并进行密封处理;窗可采用双层隔声玻璃并设计对开窗,录播时关闭。
地面设计除要有吸声作用外,还需考虑美观、清洁等因素,可采用干式浮筑地面、木地板或者铺吸声地毯等降低室内混响时间。演播室重点设备空调的安装也需注意,要做好消声处理,可选择令热泵送风系统的中央空调并将空调内机安装于室外,用短风管接入室内,对进、回风口做消声处理。此外,平面布局应首先考虑选择安静建造地址,小型演播室最好与建筑群体相分离,若置于群体中应布置在楼群的端头、底层或顶层,专业用房应集中相对独立,人流分道,形成安静的演播区,风机等设备应置于楼群外,若进楼应集中控制,远离专业技术用房。演播室内的噪声源包括设备噪声、灯具噪声、空调系统噪声等,设计中要重视非稳态噪声的影响并采取防治措施。
演播室的混响时间目前均采用强吸声短混响的方式。不同用途的房间,最佳混响时间各不相同。以语言为主的演播室,最佳混响时间比传输音乐信号的房间短得多,并且与房间的体积有关。例如,我国广播电视系统曾提出以单值表示的最佳混响时间为 0.4 秒,同时对其频率特性作了具体规定,混响时间随频率的提高逐渐加长,比例为 0.875:1:1.125。对于对白录音室与播音室一类房间的最佳混响时间,过去大多采用白瑞纳克提出的会议室最佳混响时间曲线,但近年来存在不确定的倾向。我国建筑声学工作者的建议值则比较高,而日本广播协会于 1961 年提出的最佳混响时间曲线推荐值也有所不同。至于混响时间的频率特性,有两种建议,一是以平直为准,一是从低频至高频略呈逐渐加长的趋势。大型演播室用于场面较大的歌舞、戏曲、综艺活动等节目,可分区域进行景区选择,面积一般在 800 - 1000㎡;中型演播室用于场面较小的歌舞、戏曲、智力竞赛及座谈会等,面积一般在 150 - 600㎡;小型演播室以新闻、节目预告、样板式教学节目为主,面积一般在 30 - 150㎡。不同类型和面积的演播室,在混响时间的选择上也会有所差异。
为了避免演播室的声学缺陷,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在平面布局时,小型演播室、录音室及其辅助用房,最好与建筑群体相分离,自为一体。若受条件限制要求置于群体中时,应布置在楼群的端头、底层或顶层,这有利于空气噪声,特别是固体传声的控制。避免专业用房与其它相邻房间、外来人员与内部工作人员相互干扰,平面布局时应按功能归类划区,专业用房集中,相对独立,并人流分道,形成群体内安静的演播区。风机、水泵、空气调节机等设备均属噪声源,布置时应置于楼群外。若受条件限制而进楼,也应集中控制,专业技术用于远离噪声源,特别要布局好供演播室空调用的空调机房。声学设计要与结构、暖通密切配合,相互依托,平面布局要有利于送回风时消声降噪,构造节点要有利于控制固体传声。最容易被激起的是房间的简正频率,会使这一频段的声音加强,而在其它频段因无简正方式而减弱,造成拾音时严重失真。为了使频率响应均匀分布,声场均匀,理想的方法是使演播室成不规则体形。然而小型演播室受整个建筑平面、结构安排上的限制,独立成为不规则体形实为困难,通常只能为矩形。这就必须正确控制房间尺寸和三向尺度的比例。
录(播)音室、文艺类录音室和演播室之间的隔声性能宜符合一定的规定。录音室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也有相应要求。例如,根据相关规范,广播电视中心的各类录音室、演播室的送、回风口宜采用风口消毒器或消声静压箱,同时风口与消声静压箱之间采用一段软接风道,防止管道的附加噪声与振动。吊装的空调设备及管道均应采用减振支架和吊架。凡穿越录音室、演播室的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管道均应采取隔振措施,防止管道固体传声。为防止给水排水和消防系统设备的噪声和振动传入广播电视中心噪声标准高的房间,管道和设备应做隔声、隔振处理。演播室及播音室的隔音门及观察窗的隔声量每个应不少于 60 分贝。空气声隔声指数 Ia,1 级:Ia≥50 dB;2 级:Ia≥45 dB;3 级:Ia≥40 dB。撞击声隔声指数 Ii,1 级:Ii≤65 dB;2 级:Ii≤75 dB;3 级:Ii≤80 dB。
演播室顶棚的设计要注意吸声效果。在装修时注意隔声、吸声材料的运用,另外还要注意室内灯光架、灯光固定件的防振处理。使演播室的顶棚能良好的吸收室内的杂音,又能隔绝室外的杂音,保证演播质量。经计算分析,决定同时使用两种的顶棚声学处理方式:一是顶棚的建声设计用吸声吊顶 + 防火处理;二是顶棚下方吊装空间扩散体和低频吸声结构。
播音室室内地面的设计除了要有一定的吸声作用外,还要考虑美观、清洁等方面的因素。一般采用干式浮筑地面、木地板或者铺吸声地毯等,有利于降低室内的混响时间。由于建筑结构构造类型的特点,可能会有部分的机械振动和噪声通过楼板的固体传声传至演播室,影响正常的节目录制。大厅地面建议采用隔音地板。
演播室重点设备是空调,空调排风扇的安装不当会影响演播室的声学效果。空调消声可以采取以下方法:首先,空调设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减振与消声。空调设备安装不仅要求设备与基础之间减振,而且在基础与机房地面之间也要采取减振措施,即双级减振措施。空调管道在穿越各类录音室、演播室及其配套技术用房的墙体处,需做隔声的穿墙套管。特别注意在穿墙风道与套管之间,套管与墙体之间不得有任何缝隙,注意填充密实,防止噪声经缝隙传入室内。广播电视中心的各类录音室、演播室的送、回风口宜采用风口消毒器或消声静压箱,同时风口与消声静压箱之间采用一段软接风道,防止管道的附加噪声与振动。吊装的空调设备及管道均应采用减振支架和吊架。针对演播厅中空调系统,合理应用消声静压箱,将其与送回风管进行连接,工作人员在送风管上连接一段未穿孔消声器,降低空调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噪音。针对空调机组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振动产生的噪音,对空调机组以及风管都应当采用采用弹簧吊架减振器吊装。同时,将橡胶弹性材料放在风管与吊架两者间,减少由于振动原因而引起的噪音。为预防演播厅外运行的风冷热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应用利用消音罩对机组压缩机进行笼罩,并将橡胶减震垫定在机组底部。空调系统运行过中,回风口出也会产生较大噪音,可以利用通过消声风口降低噪音量。针对吊装式空调自身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在处理上,可以考虑在设计时注重各个细节,包括龙骨的布局、吊顶的开启和关闭方式、灯光的布置等,以减少噪音的产生。
演播室声学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从混响时间的选择到避免声学缺陷,从围护结构的隔声标准到顶棚、地面的设计以及空调安装的消声处理,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只有在各个方面都做到科学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才能确保演播室具有良好的声学环境,满足节目录制和制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