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的示能,如何理解?| 设计摘要 01
示能是诺曼 (Donald A. Norman) 在设计心理学的核心概念,如何理解?怎样使用?本文中你能找到你要的答案。
概述
椅子具备一个平面,平面提供支撑,因此可以用来坐。
我们可以通过物品的外观属性来判断其用途。要解释这个过程是如何做到的,就需要 “示能” (affordance) 这个概念。
根据诺曼 (Donald A. Norman) 的定义,示能是物品让使用者感知到的 “行动可能性” (perceived action possibilities)。举个例子,水平的桌面可以提示使用者将物品放在上面,而倾斜的桌面则暗示不能这样做。这时我们说,水平的桌面具备可摆放物品的示能,而倾斜的桌面则不具备。
示能用来帮助我们评价设计是否优秀。一个物品具有良好的示能,意味着它的设计者所期望的互动方式与使用者实际感知到的相一致。要注意,示能既然能被感知,首先必须可见。因此,设计师可以通过增加示能的可见性 (visibility) 来让物品更加好用。
这些就是示能的基本的定义和用途,如果你感兴趣,可以继续阅读下面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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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示能
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理论解释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使用各种物品互动,有的用起来方便,有的不方便甚至完全不知道如何使用,这需要我们用理论来解释。这个理论需要通用,也就是要适用于我们遇到的所有物品,包括我们之前从未接触过的。其次,工作流需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师经常需要做出好或不好的决策。为了定义和评估这些决策,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概念来帮助我们建立评审标准。
吉布森的定义
示能 (或译可供性[1]) 这个词最初是由心理学家吉布森 (James J. Gibson) 提出的,指的是环境中提供给人可以采取的行动信息。这与诺曼的定义看上去没有太大区别,但是需要注意,吉布森提出这个概念是为了阐述他的直接感知 (direct perception) 理论,以区别于当时认知心理学主流的信息加工理论 (information processing theory),并非为了解释人与物品之间的交互行为。信息加工理论认为,人类必须要将感官收集到的环境信息加工成内部表征 (internal representation),然后才能让大脑进行解读和存储,最后将这些信息用于指导行为。而吉布森则认为不需要复杂的加工过程,人可以直接环境中的信息感知到的 “示能”,而示能就提示了如何行动 (这就是为什么叫做 “直接”感知) 。
直接感知具体是如何实现的,吉布森到最后也没能详细解释,而他的直接感知观点也被一些同行认为是低估了人认知过程的复杂度。这些是20世纪中期的认知心理学理论之争,对于设计从业者来说或许并不重要;但是了解这个概念的由来和演变可以帮助设计师更好的理解设计领域的跨学科本质,以及学科之间的理念如何互相影响,知识如何交换。
诺曼的借用
诺曼并不完全赞同吉布森心理学 (Gibsonian Psychology)。他借用了吉布森的可供性概念,将其应用于人机交互的领域,并在吉布森的定义上做了关键补充:人感知到的示能不只是客观可能的所有行为,还包括这些行为的可能性。比如房间里有一把椅子和一个足球,人会更倾向于踢球,坐在椅子上,而不是坐在球上,踢椅子。虽然后者理论上也完全可以做,但是可能性低很多;因此,球的示能更可能是踢,而不是坐。这个可能性判断来源于人过往与类似物品交互的经验。也就是说,吉布森认为的示能只受到物品的属性和人本身的能力两个因素影响;而诺曼认为,示能还受到第三个因素——人的经验影响。
这是两者定义上本质的区别。为了区分,有时我们也会直接使用 “行动可能性" 来指代诺曼定义的示能。
常见误区
使用示能这个概念做设计分析时,有一些常见误区需要注意。首先,示能并不是 “属性” 一词的高端版。一个按钮具备凸起的示能,这个表述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个按钮具备可按下的示能,而凸起是提示可按下的主要属性。要清楚,我们使用示能的根本目的是来帮助设计师做决策归因的:“是A (属性) 决定了物品可以做B (示能)”,“我们需要B (示能),所以该方案时要必须保留A (属性)”,这些才是我们需要用到示能的场合,它们应该成为设计师用来阐释自己设计决策正确与否的论据。
其次,示能可以与某些属性非常相关,但是并不与物品的属性绑定,并不是说,圆形的物品都具有可以旋转的示能。举个例子,门把手的示能是旋转,它的示能并不是由它的形状或大小决定的,还受到人类手的旋转能力影响。同样的,一个物品的物理属性也不一定能反映出它的示能。比如,一个扁平的物品既可以用来铺地板,也可以用来做桌子,这个物品的示能是由使用者的需求和场景决定的,而不仅仅是由它的形状或大小决定的。因此,在设计物品时,需要考虑使用者的需求和场景,以准确地定义物品的示能。
可见性问题
示能的可见与否决定了感知它的难度,因此多数时候当然是越可见越好。但是也有两种例外情况,我们在下面两段说明中分别用 “隐藏示能 (hidden affordance)” 和“反示能 (anti-affordance)” 来指代。
首先,示能需要可见,但不一定需要 “直接” 可见或 “永久” 可见。这意味着,示能在暂时不需要的时候可以被隐藏起来,需要时再变得可见,这类我们称之为隐藏示能。例如,我们通过商场扶梯的移动方向来判断是否应该搭乘,而当与扶梯的物理距离很远时,这种示能理论上并不需要,因此许多扶梯都设置了临近感应区,当顾客靠近时,它们才会开始移动。当然,如果扶梯完全不移动会提供 “无法正常运行" 的错误示能,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一个折衷的解决办法是让扶梯缓慢移动。
这里有必要探讨一下隐藏示能究竟为什么需要存在。如果可以一直可见,为何需要暂时隐藏?两个主要原因。其一,一直可见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比如扶梯的例子中,让扶梯一直全功率运行更耗电,同理还有楼道的声控灯以及电子设备的自动休眠功能。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视觉注意力的方面。如果当前环境中存在很多示能,人的注意力容量有限,如果都可见,那么就需要按照重要性来规定视觉优先级,而隐藏示能就是弱化视觉层级 (visual hierarchy) [2] 的一种可选手段。
再来看另一种情况。有些物品的属性会天然提供与物品预设用途相反的示能,因此也叫做反示能。典型的例子是玻璃隔墙:墙需要阻碍物通过,但是因为玻璃是透明的,而透明会暗示可通过,这对于墙的功能来说就是一种反示能。我们可能会问,既然玻璃这种材质天然不利于表达墙的阻隔用途,为何还会需要玻璃墙呢?很显然,我们需要一面玻璃墙的场合不止是为了阻碍通过,还可能是需要方便照明,或是能够让墙外的人看到墙内活动。因此,选择容许反示能的存在,是多种示能之间博弈的结果。当然,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增加意符 (signifier) [3] 来弥补阻隔示能的缺失。
伪示能
除了可见性问题之外,伪示能 (false affordance) 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伪示能是指物品看起来有某种功能或者使用方法,但实际上并没有。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使用者产生困惑或者错误的使用行为。安慰剂按钮 (placebo button) 是一类典型的例子,比如很多电梯中的 "关门" 按钮看起来有用,但实际上无论按下与否,门都会在固定的延迟之后关闭,但是因为这个延迟本身的很短,让用户认为关门是按下按下按钮的直接反馈。这样的设计让用户认为自己对于环境是可控的,因此可以降低怀疑和焦虑。行为心理学上,斯金纳 (B. F. Skinner) 在迷信行为 (superstitious behavior) 中对这种行为的成因和效果有具体探讨 [4]。
并非所有伪示能都和安慰剂按钮一样是 “有用” 的设计。比如网页中的恶意广告会将带有 “关闭” 字样的按钮设置成跳转链接,以牺牲用户体验的方式来达到增加页面访问量的商业目标。这样的诱导式设计在交互领域并不少见,对于它的讨论并不能局限于狭义的用户体验本身,其涉及到的道德和法律因素也是设计领域重要的议题之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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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1] 为了区分,我们将吉布森定义的 affordance 统译为可供性,而诺曼定义的则译为示能。
[2] 视觉层级是任何涉及到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重要概念,我们会在《层级》一文 (暂未发布) 中详细探讨。
[3] 意符是诺曼的交互设计基本原则中的除了示能之外另一个重要概念,我们会在《意符》一文 (暂未发布) 中详细定义以及讨论其与示能这一概念的区别。
[4] 我们会在《交互设计、心理学与语言学》一文 (策划中) 中详细探讨。
[5] 关于更多类似的问题,我们会在《设计中的道德议题》一文 (策划中) 中整理。
术语
可供性 affordance (Gibson's)
示能 affordance (Norman's)
可见性 visibility
隐藏示能 hidden affordance
反示能 anti-affordance
伪示能 false affordance
参考
Norman, D. A. (2013). Affordances. In The 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 (pp. 10-13). 译本《设计心理学1: 日用品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