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品牌需要做IP形象?
IP设计
IP, 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最初是一个法律范畴的定义,在营销领域慢慢演变成一个专用术语,通常指一个广为人知的品牌形象。
常常会听到乙方对甲方说:“我们可以设计一个可爱的形象,做成IP。”说这话的人,其实大部分时候没有清楚了解后面的涵义,只是想给客户的品牌做一个具体化的卡通形象,至于为什么做,这个客户适不适合做,做了之后应该怎样运营,是不是需要另外投入,都没想清楚。
到底什么是IP?
我们常说的IP其实有好几种,第一种是IP形象,比如迪斯尼、漫威的卡通IP,另一种是《欢乐颂》、《战狼》、《琅琊榜》、《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类影视剧或网文IP,还有一种是李子柒、黎贝卡的异想世界这样KOL IP。
历史上成功的IP形象很多,迪斯尼的唐老鸭米老鼠系列是IP,漫威有强大的IP宇宙,西游戏唐僧师徒四人也是经典IP,Line friends是IP,熊本熊是IP,Molly也是IP。它们首先是具有非常高的辨识度和认知度,就像一个品牌;它们出现在各类型物品或商品上,被广泛使用,比如服装、日常消费品或电子产品上都经常出现他们的形象。
上面举例中的IP,有的来自经典书籍,有的来自动漫,也有的来自表情包,而熊本熊和Molly则是日本熊本县和潮牌设计师的原创。可见IP来自哪里并不重要,可以有源远流长的历史,也可以凭空创造。
那么IP一定需要一个故事吗?
大部分IP都有一个背景丰富的故事,迪斯尼的动物与公主们都有属于自己的完整故事,唐僧师徒更不必说,西天取经的故事人所皆知,熊本熊当然也有一个故事,它是熊本县给自己的打造的部长,可事实上很多也很喜欢熊本熊的人并不一定了解它背后的故事,仍然认可与喜欢这个形象,愿意为其买单。Line friends来自line这个即时通讯app的表情包,跟molly和泡泡马特的系列IP一样,虽有人物背景故事,但并不被熟知。可见一个故事并不是一个形象成为IP的必需。
那究竟用什么来定义一个虚拟形象是否是IP?广泛的认知、喜爱是首要元素,即使只是在一个小众群体内,不少潮牌、盲盒IP就是这样。另外一个要素应该就是商业变现与延展能力,一个IP一定是能够脱离开平台与品牌母体独立实现变现,比如可妮兔、布朗熊和line这个app的关系,由于line并没有在国内普及,知道的人并不多,但单凭这个形象就可以做授权公仔、地标雕像、咖啡馆、各类消费品等。IP的family还可以随着时间发展增加新角色,老角色带着新角色出现,很快得到认同。
Line fiends family
商业变现其实就是IP这个概念的核心,所谓“产权”,表达了一种归属关系,隐含着价值与变现的意义。具备商业变现能力的形象才配称得上为IP,就像认知度高的牌子才应该被称为“品牌”。IP可以通过直接变现,也可以通过授权来变现。通过授权的形式将形象租界给别的品牌或品类使用,帮助别人变现。有时候,一些电影或剧集因为巨大的成功,也从产品变成IP,比如《欢乐颂》、《白夜追凶》。
IP与品牌的区别,有时候并不太明显,但根本上的区别应该是品牌代表承诺与归属关系,而IP不用承载这些。比如任何打上宝洁品牌商标的商品,就会默认是宝洁公司生产的商品,那么宝洁对品质与体验的承诺,就会被消费者在消费决策时考虑在内,而一个印上可妮兔的鼠标,却没有任何品质上的承诺,它只是好看而已。我买了一个罗技的鼠标,会因为喜欢可妮兔进而喜欢它的颜值而选择这个品牌的鼠标购买,但我其实认可的还是罗技的品质。
所以简单总结一下,IP应该是得到广泛认知与喜爱,具备直接或授权变现能力的知识品牌,IP形象则指专门创造出来的虚拟形象。
为什么品牌需要IP形象?
品牌是商业元素,所有人看到一个品牌,第一反应一定都是“它是来卖东西的”。无数品牌历经多年的努力,建构了品牌价值观,无非是赢得更多人的认同,通过买该品牌的商品来实现自我定义。
品牌有消费者,也可能有拥护者。有拥护者的品牌自身一般都会拥有明确的品牌形象,清晰的品牌价值观,品牌形象就像一个人的“个性”,受人喜爱的价值观则常常是创新的、激进的、甚至前沿的。比如一个品牌的价值观是“创造美好生活”,这个当然没什么不好,但它挑不起情绪,无法激动人心,消费者可能会认同,但谈不上拥护。“Just do it”就不同了,什么都别想,就是干!多少年轻人会被打动。
但是不能一概而论地要求所有品牌都拥有能够撩动情绪的价值观,因为品类之间就是有差别。偏鞋服、快消,TA相对年轻的品类,本身就适合激进一些的形象和价值观。这些品牌的性格可以很强烈,消费者提到这个品牌就会有一个清晰的品牌印象在脑海中出现,它们可能就不需要做一个IP形象来具象化自己。
其实,IP形象就是品牌形象与性格的具象化,它来代表品牌跟消费者沟通,去跟消费者交朋友,赢得喜爱和认同;当这个IP形象做到足够惹人喜爱,有超越品牌本身的强大个性魅力,它就有可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粉丝”,可以反过来为品牌吸引新用户。
什么品牌需要一个IP形象呢?
我认为首先是一个主力消费群是年轻人的品牌,年轻人天生会对新生的形象有兴趣,并且愿意投入关注和感情,如果是“足力健老人鞋”要做一个IP形象,就真的没什么必要,“钉钉”也许都更合适做一个IP出来。
品牌个性不太强烈或突出的品牌反而也需要做一个IP来传递和沟通,同为运动品牌,Nike、Lululemon不太需要,可能New Balance或者亚瑟士就需要。
平台类的品牌也比较适合打造一个IP形象,因为平台基本都是以工具或者服务为主,自身很难有清晰的个性展示出来与用户沟通,比如钉钉、天猫、京东。否则平台很容易提供了服务,在用户心目中却没有什么存在感,难以跟用户直接沟通,累积下来品牌资产。
然而做IP可能有一个绕不开的困局,在品牌还不够大的时候,营销预算又非常有限,单靠品牌力还带不动IP自然起飞,如果这时把营销预算投放在IP上,通过推广IP反过来带动品牌,风险非常大,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在品牌本身做得并不好,想通过做个可爱的形象,打造IP抄近路解决品牌问题,是非常不理智的做法。
IP更像是一种品牌到了一定程度,需要换一种方式更好地与消费者沟通的办法之一,抑或是在打造品牌的同时,找到一个好的角色定位可以同步来进行沟通。事实上没有案例能充分支持后面这种做法,米其林轮胎人是米其林成为伟大品牌后自动成为IP的,Line friends的巨大成功也并没有让line这个品牌本身更知名,反而大家已经忘了它们的来历。
所以,品牌没有必要为了做IP而做IP,那些动不动抓到一个品牌客户,策划方案里建议你做一个个性形象的品牌咨询公司,可能只是想多收一笔设计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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