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 版权方与设计师、玩具厂商之间,一般授权的流程和规范是怎样的?
IP设计
在正式说明流程和规范之前,先说明一下这三个身份的区别,实际上很多人是分不清楚的。业务合作伙伴就是我们与IP方不发生实质上的金钱往来,只是在某些业务上进行合作,比如商业展览。虽然国内有很多商业展览是收取版权金的,但必须说明,这种版权金的落点实际上在场地承办方上,所以即便是资金由活动公司转入版权方,但也通常只能被认定为合作伙伴。
供应商就是赚版权方的钱,这个很好理解。由版权方OEM,我们生产。但这里也有一些和其他行业不一样的地方,比如我们也会在版权方的许可之后卖给第三方东西,钱由第三方支付给我们。这里必须说明,没有许可我们是不能够进行任何售卖的,貌似在进行自由市场交易,但本质上是限定的供应商行为。
被授权商就是要给版权方钱了,这在市场上是最普遍的行为,一个产品只要通过IP方的审核,在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范的情况下就可以上市。关于授权金的计算有很多不同方式,但多数计算的底层逻辑都来自于产品分润,假设一个产品100块一件,那么版权方固定抽成8块,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被授权商需承诺保底销售一万件,这样就需要支付给版权方八万块的授权金。理论上说,如果实际数字超过一万件的话,还需要追加授权金,但实际上被授权商很少管这一套。
比较霸权的IP方会产生发放镭射标的行为来控制数量,比如XXX。
当然了,一小部分合同也会谈出一口价限定时间段这样的合同,但价格的底层计算规律基本都不会跳脱销售分成。
此外还有一个行业内的通行法则,就是不会重复授权同一IP同一品类给不同的厂商,避免产生不必要竞争,但只有极少数合同会说明独家。
这其中又衍生出了两种不同的流派:名门正派:把同IP的品类尽量切细,比如服装的话圆领、V领、短袖、长袖、材质、性别、年龄、季节;玩具的话、尺寸(5厘米一个档次)、材质等。这样的话可以把同一IP切分成超过2000种不同的品类进行授权。
另一种就是邪门歪道,比如某IP在进入中国的时候没人签,将全尺寸的毛绒玩具授权给了某一山东厂商,而后突然蹿红,再想卖钱的时候只好硬生生的开发出了低功能性毛绒这种奇怪的东西授权给了国内某大厂,真是让人哈哈哈哈。
前面谈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行业规则,接下来开始正式回答问题:
1.IP方和设计师一般是雇佣或者是供应商的关系,具体细节参照之前说明。如果你成为了版权方员工那就是工作,加班的时候骂老板就可以了;如果你是已供应商身份出现的设计师的话,情况等同于我之前的说明,只不过你所输出的“产品”是设计。
2.设计师和玩具厂商的关系,基本等同于上一条。雇佣或者供应商,但国内的玩具厂值得完全信任的不多,别被搞了就好。
3.IP方和玩具厂商,基本上就是授权商的关系,我琢磨这也是你想获得的核心答案先说说授权流程:
(1)找到该品类的授权经理进行谈判
(2)条件OK之后双方签订合同以及NDA,一部分时候NDA会先行以供初步开发产品
(3)开放图库,开始研发产品,视合同速度缴纳权利金。一般授权都会包含2-3个月的研发周期,但实际上,对于严苛的版权方来说是肯定不够的。事实的真相是,对于某些版权方来说,第一个授权期都很难拿出产品,就当交学费了。研发产品需提交审核。
(4)如果合同没搞定但双方因为时间问题又要开始合作,一般要签订包含主要商务条款的备忘录,但必须要说明的是,行业内通常认为备忘录没有任何约束效果,此时请忘记其他领域的通行规则。
(5)产品过审之后就可以开始销售,并可以参加一些IP方的促进销售的活动,目前有的IP方在卖货方面非常犀利。另外合同一般会有1-3个月的清理库存期。
(6)一些谈判技巧:考虑IP方财年起止,会在杀价方面有帮助,如迪士尼的财年是每年10月份开始;研发期和清货期是授权经理能够给到的弹性福利;对设计真有信心的话,就直接报东西,打动创意部门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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