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案例7/8(2)
成都/设计爱好者/7年前/207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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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案例7/8(2)
“少则多”这个说法最早出现在1855年英国诗人罗伯特·布朗宁写的一首诗中。后来著名的简约派建筑师密斯·凡德罗把它变得更为知名,它常常被引用或被改写为“少则多,或多或少”“够用就是多”(美国平面设计界的传奇人物梅顿·格拉瑟所说),“少即是多”。
在众多说法中,当然原来的表述更清楚、更好。它无需以任何其他方式来叙述,也没有多出一个可以被省略的字,你不能只说“少”。面对简约,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知道事物内在的本质是什么。“少则多”意味着简单、清晰,把多余的外层剥离掉,展示最原本的信息,而不是增加多余的外层,产生迷惑或混乱的信息。
设计师和作家佛兰克·其美罗(Frank Chimero)在他的书《设计之形》(The Shape of Design)中说过:“限制可以点燃即兴之光,是保护沙盒里的沙的一道屏障,只有这样你才能玩的尽兴。”
作为个人理解,“少则多”的概念与品牌理念和产品认知有关。一旦明确了品牌自身向受众传达的内容,品牌设计就会更简洁明了,可这并不代表做得少,而是做的刚刚好。
在每一次设计过程中,最终成品的诞生,都曾花费过很多的心血,有时候会让人内心得到鼓舞与满足,有时候会让人心力憔悴,可正是这些锻炼了自我调节、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在这样一次次的"折腾"中成长。坚持自己的热爱,少语多做,保持一颗谦卑的好学之心,继续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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