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换了个更丑的LOGO,罗振宇是这样解释的,值得品牌设计师们深思!
得到新LOGO是华与华出品的,公司多位副总裁、设计总监都不喜欢这个LOGO,公司21位设计师也没有一位觉得这个LOGO好看的

得到新LOGO是华与华出品的,公司多位副总裁、设计总监、产品经理都不喜欢这个LOGO,公司21位设计师也没有一位觉得这个LOGO好看的,甚至更严重的,公司CEO脱不花在接受华与华提案时,明确表态,"要是换上这个LOGO,我就不来上班了!"即使这样,最后华与华还是说服了客户使用这个LOGO,我们来听一些逻辑思维的罗胖如何分析这个LOGO。

罗振宇:
我想说的第一点是我也不喜欢。但是,当我们公司的全体设计师都不喜欢的时候,我知道方向大体是对的了。设计师为了好看这只是很低级的目标。他的终极目标是什么?我看到这个东西,不用想,直接知道这个东西怎么用。就像手机的音量键,你没用过,你大概能猜出来。
设计这个行业在现代社会已经是一个连接器。一个现代人一生大概要见到至少是2万种商品,这还是普通人。如果你见多识广,还会更多。2万种商品给你带来的认知负担太重了,1种商品给你写100字的说明书,这就是200万字,你就受不了,就这么简单。设计师干的活就是让你忽略设计本身,直接连接到产品。这不是我说的,这是那本书《设计心理学》说的,这是最著名的设计学的著作。
如果你理解这个,你就知道为什么我说那句话。设计师觉得丑,我觉得对,很可能这个方向就对了。因为品牌Logo不是要干这个的,不是为了让你觉得很正常嘛,挺好看的,我们生活中缺好看的东西吗?
当然,咱也不能说设计一个Logo就是故意为了丑。不是说因为设计的丑要博眼球,让你一眼看到丑的触目惊心了被记住。不是这个意思。是我们把美丑这个维度放一边,我们来看一个Logo设计最核心的应该起到的功能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刺激。它的那个刺激能够达到什么样的量级,这就是好Logo。

给大家看一个图标。天猫,好看吗?刚开始出来,你知道有多少人骂吗?但是,你知道这是近年来在中国商业Logo界为数不多的神作,非常之成功。跟我们的猫头鹰像不像?是不是大眼睛?是不是丑?是不是很刺激?我们就要做的比天猫还丑!
按照刺激反射原理,人对信号从来都是刺激越大提供的反射越大。这只猫头鹰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呢?最大的特点是眼睛大。
我们作为生物,对大眼睛是天然的会有刺激的,因为在丛林当中,或者在社会当中,看到大眼睛,总觉得背后有点东西。我不是想召唤吐槽,引发大家的议论,形成传播。请放心,得到的创始团队不会这么想问题。我们在两周年给用户写的信已经说出去了,我们干一件事情至少是按照十年,甚至是按照一百年去想这个事情。

所以,我们最终决定用这个图标的时候,我们心里想的是用它一百年。什么意思?至少我活着的时候就用这个,就不换了。就是因为它的刺激度足够大。
中国人永远不可能好好的说这几句话。第一句话就是“我爱北京天安门”。你只要看到这句话,你心里想的都是旋律。还有“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还有“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这就起到了效果,消费者自己在脑子里不断重复。这就是好的刺激。而我们的LOGO就是这样,在消费者看到之后,这个符号更容易刻到脑子里,印下来,然后赶也赶不走,这就是刺激的目的。
如果换了这个Logo,用户就跑光,本来他就该跑。如果我们做的这个事特别靠谱,我们服务用户,被用户接受,这个符号将来就会被接受。审美这个事情,大家别当真。为什么我说我们是照着一百年去想问题?它丑不丑不重要。



大湿说:
罗胖所说,我大部分是认同的,如果放在5年前,我也会和他公司的设计师一样,骂死设计这个LOGO的设计师:什么玩意儿啊!但如今,我会更看重LOGO的商业功能,以及LOGO在品牌营销战略当中的作用。
其实,我并不认同罗胖说的变丑了,丑吗?为什么我不觉得丑,我只是觉得复杂了而已!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新LOGO到底发生了什么:

首先,让人意外的是,其它企业的LOGO升级都是往更简洁的方向发展时,得到的LOGO却调皮的往细节变得更多的方向发展。厚厚书本表达了知识的厚重,直接了当的说明了得到的价值,仔细看看,得到的字体是比之前的好,更易识别,什么样的文字易识别?白纸黑字+常用字体。醒目程度80分以上。
关于卡通形象,在完成度上的确谈不上好。但是有特点,就像罗胖说的,大大的眼晴有吸晴能力。
罗胖说做一个比天猫还丑的LOGO,我呵呵笑了,你的猫头鹰怎么可能和天猫的猫头比呢。并且人家的猫头不丑呀,说你的猫头比天猫还丑,我强烈表示不同意,天猫的LOGO很有特点啊,有一种意外的美。是真正意义上的视觉锤。
据我了解,华与华是营销战略上有不俗的战绩,但是LOGO设计,真的算不是顶级的。所以,今天看到得到的新LOGO,我也不觉得奇怪。符合他们水平表现。

有必要讲讲另一个罗胖罗永浩,锤子科技第一版的LOGO与得到第一版的LOGO相比,不用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罗振宇说,好不好看不重要!到底重不重要呢?难道真的不能做到好看、简洁且能实现其功能吗?(其实设计师都想做好看的东西,经常忘记LOGO其实也是可以有功能的)
大湿最后认为,其实说到底,LOGO的样子其实就是创始人的风格,不管你承不承认,审美这个东西就在那里。
最后,总得来说,得到的新LOGO是比之前的好的,只是我们对得到品牌升级的期待太高了,没有变得更丑,只是更实用了,稍显复杂,做为一个APP的logo,还是可以的,但是做为企业LOGO,最终还是会遇到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