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设计,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独立设计师们,当你们的作品因为撼动到到行业老大的地位,可能对他造成威胁必须让它流产,你怎么看?
它是我“生”的,我敢认!
由于职业身份的原因,我一边可能代表自己的A公司对外接洽业务,另一边会代表B公司去服务相同行业的大客户。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在B公司服务的企业和我在A公司服务的企业之间是很激烈的竞争关系。这一点我在A公司接洽业务时并不知情(如果我知道他们是竞争关系那我就不会去触碰他,这个是作为设计师要遵循的职业操守)。
一个用心做的设计,我是非常希望在征得甲方同意的第一时间分享出去的。一方面是刷个存在感顺便打个广告,另一方面寻求一下朋友圈包装制作的渠道资源,我在第一时间想到了在B公司服务的企业负责人,因为之前为他们做的包装没有选中,但是他们给我看过最终他们定稿的作品。由于我现在做的这款包装和之前的材质类似,所以说明情况后企业负责人毫不犹豫的把包装制作渠道给了我(可能出于好意,也放不开面子,同时对企业内部的信息没有保护意识),我也是很傻逼的想多提供一些附加服务给到合作方,没想到敲了冤家的大门。
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分享出去的作品第一时间被之前在B公司服务的企业领导看到了。他们很愤怒、很不能理解我是不是因为一点点设计费就把他们经历了一年的产品筹备计划打乱,而且是直接联系了他们的供应商,这是要干死他们的节奏。并在第一时间通告了B公司,并表示终止与B公司的一切合作关系,让我想好如何收场......我得知他们分别是这个行业老大和老二,都是上市企业,有着雄厚的背景,我在天真、傻逼无邪的情况下卷入了这场无硝烟的战争。这是从业以来从未遇到过如此棘手的问题,原来学徒期间就因为使用了一张JPG被华盖索赔。看来这次应该又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训。这种误解一方面影响了B公司与他们多年的合作关系、另外他们说我正因为看到了他们最终定稿的设计,从而有针对性的做了一款同材质、同开盒方式的产品和他们叫板,这对于我的职业生涯有着非常严重的影响。
首先我认为不管怎么样,我应该为这个事情给多方造成的负面影响道歉。再次,我坚决不能容忍自己辛苦完成的原创因为对方的强势而被迫流产。例如:烟的品牌多种多样,但包装形式和材质就那么几种,你不能因为我做了同一种方式说我这个是赤裸裸的抄袭,对我做出来的东西一再诋毁。(站在他们的角度我也能理解,毕竟提交方案他们没有选我的,然而我又看过了他们中标方案,最关键的是我很傻逼的直接用了他们的生产供应)。
如果不是你们的人也存在或多或少的职业操守的问题,我又怎么能触碰得到这个底线呢?如果不是我天真的以为去完成一个艺术品而不是商品,那么又怎么能犯这个错呢?如果不是合作关系,我还更希望老大老二两家掐架,反过来促进一下产品质量?如果他们之前选了我的方案,那这件事情会不会显得更严重?......
这么奇葩的事情居然会发生.这个是暨贵州银行标志设计创作归属权后发生在我身上的又一奇特事件。一个人面对企业,面对那么大的商业环境,就像蚂蚁对大象,应该怎么处理?
第一时间我就把整个与“老二”合作期间创作过程记录全部保留,包括我参考的BEHANCE案例,沟通记录全部保存。希望如果真的吃官司了有那么几个证明,证明我在这个期间的创作是完全没有参考“老大”的。一方面我把和询问“老大”制作资源的聊天截频,证明我询问他的时候是说清楚了单纯的动机的。一方面我积极主动的寻求将双方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再不能因为这个事情为难了B公司和“老二”,最后我安安静静的选择了做一个美男子,一边吃着黄莲,一边发布了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这个圈子已经很严重的影响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已经完完全全被主流所绑架和监控。我重新认识了商业设计和设计的区别。
这一课在我的职业生涯里显得尤为生动:他让我懂得了艺术与商业的区别,让我清晰了商业设计中的底线,也更坚定了走原创设计的决心。也以身试法的为广大的设计从业者上一课:当你还在小的时候可以尽情的抄袭、大量的临摹、甩开来干,这个时候无意“侵犯”原创,他也不会真心怪你,反过来大神还会觉得他的存在有价值。但当你觉得已经可以“忽悠”商业领域的大佬时,所有的东西都是玩真格的,开不起半点玩笑,该坚持的价格一定不能打折扣,创作过程也一定不能打折扣,特别是在职又希望接点私活改善生活的同学,如果你没有区分生活和工作的能力,最好不要去触碰。有时候无心的举动会让你遭受法律的起诉,甚至是牢狱之灾,更甚者可能会被有些黑暗的东西吞噬(这个社会是可以黑白颠倒的)。
另外预祝各位当你老的那天,依然还能保持那份天真的设计初心。只要是我们自己亲手造的娃,唯一的希望就是呱呱落地的那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