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法则-原型
天生的偏见和倾向,形成了共同的主题典型及形式典型。
原型可以在神话的主题(例如死亡与重生)、文学中的角色(例如英雄与恶棍)及梦中的影像(例如眼睛与牙齿)找到。一般咸信,这些是无意识的偏见和倾向的产物,已经随着人类的进化过程,深深「烙」在人们脑海里。既然这些天生的偏见和倾向属于无意识,我们可以推论,历经漫长岁月之后,这些共同的典型会出现在许多文化中。如果设计师能够找出这些典型,吧适合的原型与设计结合,就可以提高成功的可能性。
哈雷摩托车将它的产品设计和品牌设计塑造烙上非法之徒的原型,强调自由和逍遥法外的精神。它的产品有一定的外型与感觉(例如黑色、铬黄色相间的摩托车会发出很大的特别声音),而且在市场行销的形象上,强调身穿黑色皮衣的粗犷外型骑士。相反的,耐吉(取自希腊胜利女神的名字)品牌结合了英雄的原型,利用英雄式的运动人物推销产品。麦可·乔丹、老虎伍兹及兰斯·阿姆斯壮在秀出典型的英雄姿态时,观众都看到他们穿着耐吉的产品。这并不表示麦可·乔丹坐在哈雷摩托车上的画面无助于摩托车销售,或者一群非法之徒穿着耐吉皮夹克的画面,无助于运动服饰销售。但这的确意味着,若原型与设计无法结合,产品销售的成功率可能会降低。
在说故事时,原型的主题真令人熟悉到不行。比方说,英雄旅程的原型情节,可以总结如下:一个令人期待的英雄与精神导师见面,并同意接受微召;然后英雄经受重重考验,其中通常会出现导师被死对头打败或杀死的情节;此时英雄必须克服信心的不足,对抗敌人;最后英雄终于打败宿敌,凯旋而归。这类原型主题已经被电影导演成功运用,像是乔治·鲁卡斯以及乔治·米勒。在史帝芬·史匹柏、约翰·布雷曼、法兰西斯·柯波拉等人的作品、一些迪士尼卡通片当中,这种原型的使用也相当明显。
从外型、功能到名称与品牌,一个设计必须全盘考量原型主题以及形式。既然原型可以影响无意识到认知与根本喜好,在不能使用传统沟通方式时(比如用语言沟通),原型就特别好用。请注意,对特定原型的反应可能因不同文化而异,因此在应用之前,应该先针对目标人口进行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