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是一个工作岗位,通过胜任岗位来换取报酬这是让你成为设计师的基本动力。但是当甲方找到你,要你做一个具体的设计的时候, 你做设计的依据是什么呢?

这是一个具有一定深度的问题,在看过听过很多的讨论之后,加上正在从事平面设计师培养工作的我,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总结,今天就把我对“设计师的设计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的一些理解分享出来,供大家探讨!
特别说明:1、以下文字的“设计”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平面设计。2、全文约4500字
█▶ 基本依据:从感性到理性——解决表现层面的问题
解决表现问题≈用设计的语言表达出做了什么。

很明显,当甲方找到设计师要做一个设计的时候,甲方是带着问题来的。要么是甲方有了自己的见解,想通过设计师的双手表达出甲方的思想;要么是甲方不知道如何设计,让设计师调动某些专业知识、市场知识、专业工具加以分析、加以操刀,达成解决问题的效果。
这个时候的设计师其实就是一个工具,解决的就是一个基本表现问题。在目前国内的大环境中,设计师虽然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具有基础设施性质的人才构成,但是设计本身一直是处于整个经济运行流程中最末端的一个环节。无论是做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又或者是提供产品或者是提供服务的甲方,他们的本质和核心竞争力都不是依赖于设计或设计师让自己名扬天下。他们经营的本质还是他们自己的产品品质或服务质量。哪怕这个品牌是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和非常辉煌的品牌故事,其生意的好坏和设计的关系不仅无法量化,而且作为甲方,他也深知设计和产品(服务)本身的关系绝非是“因为设计好我的生意才好”这样的逻辑。因此, 设计解决的问题仅仅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这一点明确了之后,要回答这个问题就相对简单一些。
举个例子,老干妈这个品牌算是人尽皆知了吧,陶总的头像就是商标,就是整个品牌。普通的玻璃罐头瓶加上代表辣味的红色瓶身,就构成了老干妈的基本产品形象。这种设计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呢?就是在固有框架下完成排版而已。而排版的依据则是具体的版式规则,涉及到具体的某些文字,比如产品标准、配料、加加工方式等必要的信息字号不得小于多少,有些必要的标识不能简化或者不标等当然也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也是依据之一。

类似这样的企业中国有很多,他们在初创时期并不十分重视设计,往往用创始人的头像或者产品本身的形象作为logo或者商标,当生意做到一定阶段,品牌需要延伸,扩大的时候,设计就基本只能恪守创始人的初衷,按照最原始的想法去做。无论你的设计是要表现产品功能功效、品牌故事、产品品质、企业理念、生活情调、档次定位、文化定位、历史意义、服务理念等,各个行业都有各个行业的特点、特色和文化积淀,一般的设计师如果天马行空,突然来一个“伟大”创意,恐怕是不行的。这种积淀、传承、当下的商业诉求等,就成了设计师开展设计工作的基础依据。设计师只能在这些前提下进行推理和创作。
再举一个例子,在很多大型公司中,都会有自己的品牌部门,他们会负责品牌管理,从基本色到辅助色再到点缀色都有一整套非常完备的手册,所有的设计也都必须依照手册所规定的前提去开展。
当前,很多的设计师做的工作其实就是这样的。甲方需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需要我解决哪一方面的问题,我按照问题去找答案。

这种按图索骥的操作方法就好比一名普通的医生。病人来找医生,肯定是带着疾病来的,那医生的工作就是按照疾病的症状、部位,根据所学的专业知识或专业工具,要么给病人开方子、要么给病人动手术。甲方带着问题过来找设计师,设计师也是同样的道理,利用所学的美学知识、设计工具给甲方做一个他需要的设计也就ok了。如果你这次医的好,医得快,证明你懂病人,懂病理、医术高明,下次生病了他还会想到你。设计师你这次做的好,做得快,证明你懂客户,懂设计技术过关,下次有设计他们也会想到你。这就是设计师解决问题的一个基本逻辑。在用设计语言来表达展现(表现)层面这件事情上,并没有太多复杂的东西可讲。 问题的基本面就是解决问题的基本依据。
根据上面的两个例子和比喻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
▲ 设计师做设计的基本依据就是甲方的问题所在,需求所在,并且是在规定范围内的问题和需求。
在前面的段落中,我已经基本表明医生和设计师的设计依据除了问题本身和需求之外,还提到了专业知识、技能也是工作中的重要依据。这些理性的依据是用来指导过程的,也就是在开头所说的,用设计的语言来表达出甲方那种感性的,相对不够成熟的想法/需求/要求......
在这个阶段,设计师所做的事情,除了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外,一切都是在一种特定的、并不成熟的、并不确定的状态下开展的。如果甲方能够将问题描述的越清楚,越来越趋向于理性,设计师的工作也会更容易做。但是,这样的甲方你去哪里找,等你找到这样的甲方的时候,估计别的设计师已经做到了顶端甚至早就赚够了钱去旅游去享受去了。需要分清楚的是,这个阶段的设计师,在很大程度上,理论的重要性远远不及医生。医生必须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用实践验证理论,完善理论, 设计师在这个阶段更重要的是技能、技术和经验。设计理论对于设计师而言,其重要性表现的并不明显。也就是说,你只要会做就能应付大多数设计,而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具体而言,当设计师遇到模糊不清的设计要求时,你的更多的设计依据其实是你的工作经验和经历,专业理论对你来说基本没有什么用武之地,你所做的设计也难以上升到验证理论,丰富理论的阶段。而医生就不一样,医生在判断不清疾病时所做的一系列专科检查不仅是对经验的验证,也是为了拟定新的治疗方案。

在这样的前提下开展起来的设计工作就是有具体指导,有基本参照的。这就是当前国内大多数设计师的处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什么要求就做什么样的设计。这个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用设计的语言将甲方的需求/要求挖掘出来、丰富起来、展现出来的一个的过程。比如甲方需要做一个logo,但他对整个logo的具体要求并不十分明确,这个时候,按照设计师的基本经验,有可能会提出一些问题,让甲方进行选择,比如:1、你希望你的logo是什么造型的?图形、文字或者是图形加文字?2、你希望你的logo是新潮的还是传统的?3、在您的logo中有没有特别的文化符号或元素需要加进去或者忌讳的?......也可以这样去理解,设计师帮着甲方,让甲方逐渐清晰,明确自己想要的设计,设计师最后再按照这种思路和指导完成设计。而这样一个过程就是开头所说的 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是需要设计师本人有有大量的设计经验、人文知识、技术基本功的。因此,可以做一个简单的小结:
▲ 设计师设计的依据一定是甲方的核心需求加上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当核心需求不够明确或者过于模糊时,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技能就是辅助设计师发现甲方核心需求的基本工具和基本依据。
深层依据:从理性到感性——解决感受和交互问题
当然,设计师的设计依据真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什么要求就做什么样的设计。”这么简单吗?其实,设计的本质绝不是单纯的(表面的)服务商业和前文所述的锦上添花。回答好“为什么设计能够服务于商业,设计师为什么可以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人才?”我觉得更有研究意义,也才是设计师设计的深层依据所在。
▲ 任何设计都是基于视觉才有意义的。如果上面的回答解决的是设计师在表现层的问题(视觉流程与信息传递),那接下来的回答就是要解决交互层和心理层的问题(视觉感受与视觉体验)了。毕竟,无论多么漂亮的设计,如果没有受众,如果受众的视觉感受和体验很糟糕,那这样的设计绝对不会对商业有任何帮助。因此,光是解决了表现层面的问题还不够,还应该从根源上探索,解决为什么要这样表现的问题。同理,甲方让你做设计除了表现层面的需求,其实还有两个潜在的需求:一是我想要什么(有可能是甲方的想当然,比如五彩斑斓黑和黑暗的彩虹),二是真实的市场(受众)需要什么,这就是甲方不一定能完全搞明白的了。那么,市场(受众)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视觉设计呢?
尽管说,设计师的工作是无限接近于艺术与商业的一个岗位,一方面偏向于超强的创造性、感性和自由性,另一方面却也有严格的要求,完整的逻辑。正所谓“外师造化,内得心源”。有个性但也要有逻辑。美的东西不会无缘无故,不会没有规律。你能看到、听到、触摸到的都必然有反馈,都是感觉中的一种,这叫感性, 将这些感性的反馈通过精神上的认可,就是理性的基础。设计师想要在二者之间去平衡、去创造是何其不易。
具体来说,设计师在做设计的时候,当你对某个元素,某个页面,某个表现、某种色彩感觉到很舒服很舒适的时候,你距离理性的距离就不远了。因为你所做的其实就是在替受众做出视觉上的感受与体验了。因此,我常说一名真正的设计师其实是在感性与理性之间拿捏到位,处理得游刃有余,能够做到转变顺畅平衡。

为什么说做设计是在做感受/体验?这个论点其实还有很多的理论论据可以作为支撑。比如设计师最重要的基本功三大构成(平面、色彩和立体),以平面构成为例,不同的形状、构图能传递不同的视觉感受,三角形给人以稳定、锐利,圆形给人以光滑易、柔和、接触,矩形给人以平稳规范等;以色彩为例,不同的色彩有不同的情感或象征意义,红色固有的温暖、喜庆、警示、火热等感受。如果将色彩原理应用在版式设计中,那么色彩不仅具备传递情感情绪的功能,还可以让版面更加清晰、层级更加明确,营造某种风格等功能。而不同的色调、辅助色或点缀色的使用,又会让整个视觉富有变化和跳跃。
再者,如果联系到色彩的冷暖、轻重、远近、对比、协调等等都是为了营造视觉上的某种特别感受。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构成、色彩去表现你的设计,其核心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受众看的舒服、看的开心并记住信息,最终在不同场景中都能感受到这种商品(服务)的存在,达到重复阅读,加深记忆的作用。而这些现象都是设计师需要学习和理解的。虽然市场营销和设计师之间的距离还有很远,但是设计师一定要理解一个客观真实的存在:那就是受众的感受,只有视觉愉悦才有机会产生更多的情感共鸣,比如购买欲,分享欲等,而这些情感指导下的行动,最终就是商家所希望的,转化成消费行为。
因此,最终的结论应该是这样的:设计师深层次的设计依据是受众的感受,受众的感受是有规律可循的, 设计师要做的是在遵循视觉规律和美学原理的前提下,将作品的核心信息展示出来的同时,让作品调性、风格、情绪都无限接近于受众所需要的感受。
当然,这中间设计师不仅需要考虑受众群体年龄段、文化水平、购买力、活动场景等因素,还要考虑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和信仰忌讳等细节。这些因素有的是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加以解决,有的则只能通过长期积累才能做到游刃有余。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做设计的最低层级是信息传递,最高境界是情感表达。而情感,当然是基于最基本的视觉感受的。
当一名设计师解决了信息传播的基本要求,也能够遵循设计原理和设计逻辑开展工作时,设计师的工作其实是从理性走向感性,解决的是情感和交互上的问题。而这也就是论点之一的 设计师的深层次的设计依据,其实是就是受众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