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的设计|符号与媚俗
物品的作用在于帮助观者寻求自我经验中的秩序,去发掘物品的合理意义,并以此为媒介创造个人生活的目标,行动以及事件的象征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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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7月发布于个人号:阿靠撩屁

贡布里希从设计心理学与装饰的角度重点论述了艺术与秩序的关系。
但这些都是对于专业人士来说的,我们无法要求大众都去了解并学习这些审美里的规则。

普通大众很少将审美性,形式性等原因作为喜欢某件事物的理由。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对物品特质非常敏锐,认识到了物品的审美价值才觉得它特别。
其实我们从身边的生活中就能浅显的看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从年龄上:年轻容易与活跃的物品发生共鸣;老一代对那些能够引发思考,珍藏回忆,经验以及关系的物品产生感情。性别上的差异更加明显:女性比男性更加容易对事物产生特殊感情,很容易将物品赋予熟悉的人格化特征。

就像家具,大众对于家具感到特别,很多时候并不在于其设计的质量,而是家人与家人之间发生的故事,以及这些故事对家人意味这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象征性生态,以及一种能够表明其曾经拥有过,关于存在感意义的物体网络,这些都是有日常的物品表达出来的。

色彩是对光的物理属性进行理性分析的产物。习得了这些属性之后,人就能自然而然地以这些方式来感知色彩。物理学家规定了光谱中的各种名称与关系,影响了我们对于色彩的认识。对于掌握了这种色彩认知方式的人而言,色彩的主要存在方式只有两种:和谐或冲突。

大家可能不知道,使用色彩类别来命名色彩时,实际上也就从日常生活的实践中抽离出来了。

椰树的视觉效果

设计师用视觉原则重新设计的效果远不及原版来的生猛
我们用来分析知觉理论及其审美印象的范畴,并不能反映出大众接受视觉刺激的实际过程。

知觉法则的基础是光属性以及几何学公理, 人之所以被某种视觉刺激所吸引,是因为这种视觉刺激能够制造一种对于神经系统而言最佳的唤醒方式。这种最佳的唤醒模式属于设计的产物,要么具有基本的形式,要么具有整洁的秩序,但是还需要足够的变化来获得积极的知觉过程,能够保证观者识别出图形并维持这种识别机制。只要这种观点一直保持其纯粹神经学的理论色彩,就无法避免产生与前述观点类似的问题,即人不一定能够客观地知觉到秩序或混乱。

也许,大众的反应不是直接对色彩或形式的“自然”反应,而是对色彩和形式组成各种性状而具有某种意义的回应。也就是说:视觉刺激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有助于创造意识中的秩序,并不依赖于事物内在的客观特征所引发的大脑反应。





时尚也是一种创造意义的活动,特别是在当大多数人都搞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对视觉刺激做出反应的过渡时期。通过背书特定的审美价值,变成某种视觉元素。
在每一种文化里,大众品位最终都会将视觉质量与价值联系在一起。视觉品位是每一个时代世界观的子集,与规范大众生活的社会准则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与其他价值一样,视觉价值是共识还是争议,是由精英阶层控制还是属于大众,或强或弱,都取决于它与文化的整合程度。


也正是这种价值,才将我们与生活拧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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